苹果起诉过的iTunes Rp6.8万亿

TEXAS – 苹果应该准备钱USD532,9万元 (Rp6.8万亿) 支付提交的Smartflash LCC官司, 对涉嫌侵犯linsensi的移动电话公司从美国.

该补偿完成后当地联邦陪审团赢得Smartflash. 这个决定是不是该公司总部设在得克萨斯州的USD852万元的申报视为低.

据报道 digitaltrends, 星期四 (26/2/2015), Smartflash评估与苹果公司故意侵犯专利 “数据存储” 和 “管理通过支付系统的访问。”

在他的防守, 苹果公司发生的损失评估它应该不会超过USD4,5万元. 在泰勒一个联邦陪审团, 得克萨斯州, 说, 他拒绝了苹果的说法,因为它不使用的发明专利无效.

与此同时, 罗格斯大学法学教授, 迈克尔·利, 说 “如果在地方法院一个很大的决定, 当它经过上诉程序, 决定将大幅削减或倒置。”

 

源: okezone.com